
1月16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宾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中心支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被罚款16万元人民币;曾春因此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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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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